实施水预算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。为落实水利部关于水预算管理工作部署,珠江水利委员会立足流域实际,积极开展珠江流域水预算管理工作指引研究,形成了《珠江流域水预算管理工作指引研究报告》《珠江流域水预算管理工作指引》(以下分别简称《研究报告》《工作指引》),为全国水预算管理制度建设贡献珠江智慧与方案。
《研究报告》系统分析了广东流溪河流域、广西柳州、云南澄江等12个国家级及省级水预算管理试点情况,梳理了珠江流域水预算管理试点主要实践路径、共性问题与经验做法,厘清了水预算管理与用水总量控制、取水许可、计划用水、用水定额等现行管理制度的衔接逻辑,总结提出了水预算管理工作建议。
《工作指引》围绕为何做、做什么、谁来用、流程怎么推进、每个环节做什么、如何保障落地等核心问题,明确了《工作指引》适用于珠江委开展水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等相关管理工作,提出了流域水预算管理职责定位、管理边界和工作环节,细化了管理对象范围、基准额度核定、用水配置、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要求,以标准化流程规范解决操作路径模糊问题,用差异化措施应对试点特性差异困境,探索提出南方丰水地区水预算管理实施路径。
下一步,珠江委将持续强化流域治理管理“四个统一”,切实履行流域治理管理职责,持续跟踪指导流域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,充分发挥应用研究成果,为今后流域水预算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。